對于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來說免疫抑制治療失敗后應該怎么辦?還可以選擇哪些治療方式?
那年一路向北
Lv.2
首次抗胸腺細胞球蛋白/抗淋巴細胞球蛋白治療無效或復發(fā)患者,可選擇HLA相合無關供者造血干細胞移植或再次抗胸腺細胞球蛋白/抗淋巴細胞球蛋白治療。選擇再次免疫抑制治療的時間與前次治療應間隔6個月,第2個療程的抗胸腺細胞球蛋白/抗淋巴細胞球蛋白,宜盡可能采用動物種屬來源于前次不同劑型,以減少發(fā)生過敏反應和嚴重血清病風險。同時,艾曲波帕與抗胸腺細胞球蛋白/抗淋巴細胞球蛋白聯(lián)合使用可顯著提高療效。對于傳統(tǒng)治療失敗的患者,采用艾曲波帕聯(lián)合環(huán)孢素A的方案,有效率可達44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