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8歲女性患上了子宮內膜癌應該選擇什么方式進行治療?
那年一路向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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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宮內膜癌是一種女性生殖道三大惡性腫瘤之一,多發(fā)生于老年婦女。雖然手術是治療的標準方法,但切除子宮就意味著失去生育能力。因此,面對年輕且有生育需求的患者,治療是否能夠保留子宮成為兩難選擇。本文將介紹子宮內膜癌保守治療的方案和對生育情況的影響。
為什么生育年齡年輕的患者可以采取保守治療?這是因為生育年齡年輕的子宮內膜癌患者多為早期、分化程度較高、極少發(fā)生肌層浸潤、卵巢轉移和輸卵管轉移的可能性較低,且多數(shù)為雌激素依賴型,預后較好。因此,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療成為可能。
子宮內膜癌保守治療的方案包括藥物治療和手術治療兩種。藥物治療是指使用孕激素等藥物進行治療,常用藥物為醋酸甲地孕酮或醋酸甲羥孕酮。藥物治療的成功率約為50%,需要在用藥結束后進行磁共振和診刮或宮腔鏡檢查,如果病理學檢查未見癌灶及內膜增生過長則診斷為臨床完全緩解。這些患者再繼續(xù)鞏固治療3-9個月,若無復發(fā),停藥后即可嘗試妊娠。
手術治療是指使用保守手術切除病變組織并保留子宮。如果病灶較為局限,尤其病灶呈息肉型,可先用宮腔鏡切除切除癌灶及其周圍內膜和部分肌層,術后再口服孕激素進行治療6個月,完成激素治療后即嘗試妊娠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切除子宮組織多,宮腔形態(tài)改變嚴重,則會影響術后妊娠。
保守治療后的處理約50%的子宮內膜癌保守治療6個月后不能得到完全緩解,如果病理檢查發(fā)現(xiàn)部分緩解,再用3個月藥物,如不能完全緩解,則需手術切除子宮;若治療6個月后癌灶無變化或進展為中分化或低分化癌,需立即手術治療。即使保守治療完全緩解,并成功妊娠(占35%),但是仍有35%-57%的復發(fā)率,故需密切隨訪以監(jiān)測病情變化。
保留子宮者需要密切隨訪2年,第1年每3個月宮腔鏡下診刮1次,第2年每6個月1次。順產后有再次生育需求者產后6周行診刮術。順產后無再次生育要求者,應在產后接受標準的子宮內膜癌分期手術。對于剖宮產后有再次生育要求者需術中探查,包括仔細探查卵巢、腹腔沖洗液細胞學檢查、盆腔和腹主動脈旁淋巴結取樣及任何可疑病灶的活檢。剖宮產后無再次生育要求者可同時行標準的子宮內膜癌分期手術。血清CA125也是很有價值的指標,可用于子宮內膜癌的隨訪。
總之,保守治療子宮化內膜癌可以為患者創(chuàng)造生育的機會。但需要再次強調的是,并非所有子宮內膜癌患者均適用保守治療,治療前必須經過仔細的評估,治療后亦仍需嚴密隨訪以監(jiān)測病情變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