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(guān)于二甲雙胍,有很多常見的觀點或有錯誤,以下分別予以澄清和說明。
1. 只有超重或肥胖的糖尿病患者才適合二甲雙胍?
錯誤。國內(nèi)外各大主要指南均建議:二甲雙胍適用范圍廣闊,無論患者超重與否。
2. 二甲雙胍還能減肥?
錯誤。對于肥胖的糖尿病患者,二甲雙胍的確表現(xiàn)出一定的減重效果,但它并不是減肥藥,對于單純肥胖者,沒有確切的減重作用。
3. 應用二甲雙胍可以預防糖尿病的發(fā)生?
正確。對于糖尿病前期人群,二甲雙胍是第一個被證明能預防糖尿病或延緩糖尿病發(fā)生的藥物。有研究證實,通過二甲雙胍干預治療,10 年內(nèi)糖尿病的發(fā)生率下降了 18%,但另一個生活方式干預組下降了 34%,如果二者結(jié)合起來會怎么樣?想想看,你懂的!
4. 二甲雙胍只適用于 2 型糖尿???
錯誤。對于 1 型糖尿病,聯(lián)用二甲雙胍后能夠降低 10% 的胰島素用量,從而減少了使用胰島素所帶來的體重過度增加。
5. 二甲雙胍的主要作用機制是抑制肝臟糖異生?
正確。當然,二甲雙胍的降糖機制遠不止這個。其實說白了,醫(yī)生并不完全清楚二甲雙胍確切的作用機理。2014 年 5 月的《Nature》雜志剛剛發(fā)表了一篇探討其機制的文章,找到了肝臟線粒體磷酸甘油脫氫酶這個抑制作用靶點。還有太多的空白,等待大家去探索。
6. 二甲雙胍常引起胃腸道反應?
正確。胃腸道反應是二甲雙胍最常見的不良反應,包括腹瀉、惡心、嘔吐、胃脹、消化不良、腹部不適等,絕大多數(shù)發(fā)生于用藥的前 10 周,隨著治療時間的延長,多數(shù)患者會逐漸耐受或癥狀消失?!感┝块_始、逐漸加量」,這是減少治療初期不良反應的有效方法。
7. 二甲雙胍存在肝毒性?
錯誤。二甲雙胍不經(jīng)過肝臟代謝,不競爭肝臟 P450 酶,不存在肝毒性。只是由于目前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二甲雙胍的資料較少,一般建議血清轉(zhuǎn)氨酶超過3倍正常上限時避免使用、轉(zhuǎn)氨酶輕度偏高患者使用時應密切監(jiān)測肝功能。再次強調(diào),這樣做的原因只是擔心肝臟本身的疾病影響正常乳酸清除能力,而不是因為二甲雙胍有什么「肝毒性」。
8. 二甲雙胍存在腎毒性?
錯誤。二甲雙胍主要以原形經(jīng)腎小管排泄,清除率是肌酐的3.5倍,本身對腎功能沒有影響,臨床上,有些醫(yī)生一見到「蛋白尿」就停用二甲雙胍的做法是沒有依據(jù)的。建議通過估算腎小球濾過率(eGFR)來調(diào)整劑量:eGFR ≥ 60 時無需減量、45~60 之間需減量、小于 45 時需停用。
9. 二甲雙胍易導致乳酸性酸中毒?
錯誤。雖然二甲雙胍的大哥苯乙雙胍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退市的,但「一人有罪、滿門抄斬」的野蠻時代早已過去。目前沒有任何確切證據(jù)表明二甲雙胍的使用與乳酸性酸中毒有關(guān)。只有在腎功能受損(eGFR < 45)和低氧血癥的患者中,由于這兩種疾病容易發(fā)生乳酸的蓄積,此時不建議使用二甲雙胍。
10. 二甲雙胍影響維生素 B12 的吸收?
正確。長期服用二甲雙胍可引起維生素 B12 水平的下降,建議對于這部分人群適當補充維生素 B12。
11. 二甲雙胍要按量服用?
正確。目前大部分患者的二甲雙胍服用劑量是偏低的。一般而言,最小推薦劑量是 500mg / 日、最大推薦劑量 2550 mg / 日、最佳有效劑量 2000 mg / 日。劑量調(diào)整原則為「小劑量起始,逐漸加量」。
12. 兒童糖尿病患者不能使用二甲雙胍?
部分正確。目前不推薦二甲雙胍用于 10 歲以下兒童,為什么?沒用過,不知道;而對于 10 歲以上的兒童,可以用,有證據(jù),很安全。
13. 老年糖尿病患者不能使用二甲雙胍?
錯誤。二甲雙胍對老年糖尿病患者依然是一線首選用藥,沒有具體年齡限制,它較少的低血糖風險對老年人有獨特的益處。但對于 80 歲以上高齡患者,建議定期監(jiān)測腎功能。
14. 妊娠糖尿病(GDM)患者不能使用二甲雙胍?
錯誤。二甲雙胍在妊娠期用藥分級中為 B 類藥物,沒有增加胎兒畸形和新生兒并發(fā)癥的風險,在控制孕婦體重和改善胰島素抵抗等方面具有優(yōu)勢。在 GDM 前期也可以通過二甲雙胍來預防糖尿病。雖然這些觀點早已是全球共識,但中國藥監(jiān)部門至今尚未批準將二甲雙胍應用于妊娠期婦女。當秀才遇到兵,拳頭大的說了算,好吧,只好違心地把答案改成:正確。
15. 除了控制血糖,二甲雙胍還有許多其它作用?
正確。二甲雙胍已被證實的、確切的額外益處包括:心血管保護作用、改善血脂、改善脂肪肝(非酒精性)、腫瘤抑制作用、和治療多囊卵巢綜合癥等等。再次強調(diào):沒有減肥作用。
16. 二甲雙胍是最好的糖尿病治療藥物?
錯誤。對于任何疾病,我們既要遵循指南,更要符合個性化原則。而對于個體患者,從來沒有「放之四海而皆準」的最好的藥,只有更適合自己的藥。在充分的理由和依據(jù)下,使用其它任何藥物也都是正確、合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