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統(tǒng)性紅斑狼瘡患者生育有哪些注意事項?
隔壁王學長
Lv.3
系統(tǒng)性紅斑狼瘡(SLE)患者在考慮結婚時,最佳時機通常是在病情穩(wěn)定并且沒有內臟器官嚴重損害的情況下。對于已經(jīng)懷孕或病情處于活動期的狼瘡患者,需要嚴格采取避孕措施。避孕方法可選擇不含雌激素或含雌孕激素混合制劑的避孕藥,但更推薦使用僅含孕激素的避孕藥,因為這種避孕藥很少導致病情復發(fā),盡管它有可能引起一些與藥物相關的并發(fā)癥。此外,宮內節(jié)育環(huán)也不應用于狼瘡患者,以避免宮內感染。
以下情況下的狼瘡患者不適宜懷孕:
1. 在發(fā)病的頭2年
2. 病情尚未得到控制,仍在使用大量激素治療時
3. 重要內臟器官受到累及
4. 活動性腎病或血肌酐超過2mg/ml(176.8umol/L)
而適合懷孕的狼瘡患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1. 沒有重要內臟器官受累
2. 病情處于緩解穩(wěn)定狀態(tài)已經(jīng)超過1年
3. 強的松維持劑量小于10mg/日
4. 至少已經(jīng)停止使用免疫抑制劑6個月
在考慮懷孕之前,狼瘡患者需要:
1. 到婦產科進行咨詢,進行相關的檢查,如抗弓形體抗體等;
2. 到風濕科就診,并且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,因為約10-50%的患者在妊娠中或產后數(shù)月內病情可能會復發(fā)。此外,狼瘡還可能導致流產、早產、死胎或胎兒宮內發(fā)育遲緩等情況的出現(xiàn);
懷孕后,狼瘡患者需要:
1. 定期到產科和風濕科進行隨訪和診治,嚴密監(jiān)測狼瘡是否處于活動狀態(tài);
2. 在懷孕的頭3月和后3月是重點觀察期,可能會根據(jù)病情需要調整激素劑量;
3. 在穩(wěn)定期的狼瘡患者,激素劑量一般不作調整;
4. 在懷孕期間使用藥物時,需要遵循以下原則:只有當藥物的益處明確超過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時才可以使用;盡量避免在懷孕前3月使用任何藥物;使用最小有效劑量和最短時間;盡量使用已在妊娠期間廣泛使用并具有良好安全性的藥物;避免使用分子量小于1500的藥物,因為它們可能對胎兒造成影響;同時使用多種藥物時需要謹慎考慮;
5. 在懷孕期間需要避免使用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,因為它們可能對胎兒的生長發(fā)育產生影響;可選擇使用強的松或甲基強的松龍或琥珀酸氫化考的松(強的松劑量通常小于7.5mg/d),因為這些藥物對胎兒沒有明顯影響;
6. 在懷孕期間需要停用所有非甾類抗炎藥,尤其是懷孕前3月和后3月。如果需要使用非甾類抗炎藥,可考慮短期、小劑量使用阿司匹林。在孕中期,如果胎兒沒有心臟和腎臟異常,可以考慮短期使用半衰期短且代謝產物為滅活狀態(tài)的非甾類抗炎藥如布洛芬;在孕晚期,必須使用止痛藥時,對乙酰氨基酚是安全的選擇;
7. 抗生素在懷孕期間的使用通常不會產生不良影響。只有在極少數(shù)情況下,一些抗生素可能會產生不良影響。例如,氨基糖甙類可能導致耳聾和前庭損傷及腎損害;四環(huán)素可能導致牙齒、骨骼異常及肝損害;喹諾酮類可能導致不可逆性關節(jié)?。换前奉惪赡軐е赂吣懠t素血癥和核黃疸。因此,除非必要,否則應避免使用這些藥物;
8. 如果狼瘡孕婦出現(xiàn)病情活動,治療時需要充分考慮母親和胎兒的安全性??梢钥紤]增加激素劑量或使用免疫球蛋白沖擊治療。如果不考慮胎兒的安全性,可以考慮使用CTX沖擊治療;
9. 狼瘡孕婦需要進行定期的胎兒監(jiān)測。在孕早期,從第10周開始每次就診時監(jiān)測胎心音。在孕中期,每兩周就診一次監(jiān)測胎心音,第18-20周應用B超檢查有無先天性缺陷。通過測定子宮底高度評估胎兒的發(fā)育狀態(tài)。必要時進行超聲檢查。在孕晚期,每3-4周進行一次超聲檢查評估胎兒的發(fā)育狀態(tài)。每周進行子宮底高度評估胎兒的發(fā)育狀態(tài)。從第28-30周開始應用多譜勒進行生物物理學檢測(如羊水量、胎動、呼吸及胎心音等)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任何異常情況,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;
10. 如果出現(xiàn)以下情況,需要考慮終止妊娠:心臟受累如心內膜炎、心肌炎及心功能不全;進展性腎小球腎炎或腎功能衰竭;腎病綜合征;雖無明顯癥狀但免疫監(jiān)測指標明顯升高者;
11. 一般情況下,病情穩(wěn)定且無重要內臟器官受累的狼瘡